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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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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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4.4g*6袋 |
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982 |
国药准字Z130212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饭后清茶冲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荆芥、羌活、细辛。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辛、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 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 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 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