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香圆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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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山香圆颗粒

养阴清肺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10克

聚酯/铝/聚酯/聚乙烯口服液体药用灭菌型复合膜袋包装;.
生产企业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078

国药准字Z1089001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肺胃热盛,咽炎,急性扁桃体炎,咽喉肿痛。

清肺、润肺、养肺、有效防止肺部纤维化,同时对咽炎咳嗽有明显疗效。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慢症:30天一疗程,一日两次,每次10毫升。

急症:10天一疗程,一日三次,每次10毫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慎用。

尚不明确。

成分

三香圆叶。

地黄,川贝母,麦冬,白芍,玄参,薄荷,牡丹皮,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甜、微涩。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有薄荷及牡丹皮的香气,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5.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贮藏期间有少许沉淀,不影响疗效,摇匀后服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