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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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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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素片重0.25克 |
(1)每袋装8g (2)每袋装4g(无蔗糖) |
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首儿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121 |
国药准字Z110202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喉痹,乳蛾,咽喉肿痛等症。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肺实热引起的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咽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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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山香圆叶。辅料为糊精。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异形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黑色;味苦、涩。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5.本品用于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