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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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规格

每袋装15g(含对乙酰氨基酚0.28g)

12gx10袋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799

国药准字Z61021207
说明
适应症

祛风,解表散寒。用于风寒外感,症见恶寒无汗,发热头痛。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 袋,一日 2次。

副作用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防风、金银花、山查、生姜、对乙酰氨基酚、蔗糖。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性状

本品为浅棕褐色粉末或黄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