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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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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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0.18g*300丸(修正) |
生产企业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68 |
国药准字Z2202127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消食化滞。用于小儿厌食症,表现为面色无华,不思饮食,脘腹胀满,食后呕吐,大便不调。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2~3岁,一次3~4毫升;3~7岁,一次5毫升;7~15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感冒时不宜服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山药、白术、茯苓、大枣、山楂(焦)、鸡内金、何首乌、龙眼肉、牡蛎、枳实、当归、槟榔(焦)。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支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铁红色圆形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呕吐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