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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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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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6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68 |
国药准字Z4102155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消食化滞。用于小儿厌食症,表现为面色无华,不思饮食,脘腹胀满,食后呕吐,大便不调。 |
理气化滞。用于饮食停滞,胸腹胀满。 |
用法用量 |
口服,2~3岁,一次3~4毫升;3~7岁,一次5毫升;7~15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感冒时不宜服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山药、白术、茯苓、大枣、山楂(焦)、鸡内金、何首乌、龙眼肉、牡蛎、枳实、当归、槟榔(焦)。 |
沉香、大黄、香附(制)、厚朴(制)、陈皮、枳实(炒)、木香、青皮、砂仁、山楂(炒)、枳壳(炒)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支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褐黄色的水丸;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呕吐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年老体弱及大便溏泻者不宜服本药。 3.妇女患有功能性子宫出血,或平素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