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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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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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0.5g*10袋 |
生产企业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68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消食化滞。用于小儿厌食症,表现为面色无华,不思饮食,脘腹胀满,食后呕吐,大便不调。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2~3岁,一次3~4毫升;3~7岁,一次5毫升;7~15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感冒时不宜服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药、白术、茯苓、大枣、山楂(焦)、鸡内金、何首乌、龙眼肉、牡蛎、枳实、当归、槟榔(焦)。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支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呕吐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