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5g |
生产企业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68 |
国药准字Z5302026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消食化滞。用于小儿厌食症,表现为面色无华,不思饮食,脘腹胀满,食后呕吐,大便不调。 |
消食健胃。用于消化不良,气胀饱闷,食积引起的腹胀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2~3岁,一次3~4毫升;3~7岁,一次5毫升;7~15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感冒时不宜服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山药、白术、茯苓、大枣、山楂(焦)、鸡内金、何首乌、龙眼肉、牡蛎、枳实、当归、槟榔(焦)。 |
蜘蛛香,草果(去壳),鸡内金,糯米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支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呕吐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