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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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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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2粒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41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山楂、麦芽、黔曲。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性状 |
本品为微红色至微红棕色的颗粒或块;味酸,甜。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饮食有节,宜进清淡稀软食物,忌肥甘厚味。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