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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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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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41 |
国药准字Z21020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
舒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血虚、脾失健运所致的月经不调、月经前后诸症,症见经行前后不定期、经量或多或少、有血块,经前胸闷、心烦、双乳胀痛、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3次。 |
用黄酒或温开水送服。水丸6~9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麦芽、黔曲。 |
醋香附、当归、川芎、炒白芍、熟地黄、炒白术、砂仁、陈皮、黄芩。辅料为黄酒。 |
性状 |
本品为微红色至微红棕色的颗粒或块;味酸,甜。 |
本品为暗黄色至深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饮食有节,宜进清淡稀软食物,忌肥甘厚味。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