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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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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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瓶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506 |
国药准字Z200269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
健脾和胃,益气养血。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小儿疳积,食欲不振,睡眠不安,多汗及营养不良性贫血。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3次。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10~15毫升;三至四岁一次20毫升;五至六岁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山楂、麦芽、黔曲。 |
白术(麸炒) 、茯苓、山楂(炒) 、山药(炒) 、白扁豆(炒) 、六神曲(炒) 、麦芽(炒) 、炙黄芪、太子参、蜂王浆、 制何首乌、当归等16昧。 |
性状 |
本品为微红色至微红棕色的颗粒或块;味酸,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饮食有节,宜进清淡稀软食物,忌肥甘厚味。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