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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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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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3g |
生产企业 |
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506 |
国药准字Z11020910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小儿脾胃不健、乳食停滞所致的脘腹胀满,食欲不振,面黄肌瘦,大便不调。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6克(60粒),一岁以内一次1克(10粒),一至二岁一次2克(20粒),二至四岁一次3克(30粒),四岁以上小儿一次4克(4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山楂、麦芽、黔曲。 |
白术(炒)、枳实(炒)、鸡内金(醋炙)、槟榔(炒焦)、草豆蔻、木香、荸荠粉。 |
性状 |
本品为微红色至微红棕色的颗粒或块;味酸,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饮食有节,宜进清淡稀软食物,忌肥甘厚味。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等食物。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服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