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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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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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3g*36粒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59 |
国药准字Z20080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所致贫血,产后血虚、体弱、月经不调、闭经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病情较重者可加倍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酒制)、党参、炙黄芪、川芎(酒制)、茯苓、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微有香气,味甜而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