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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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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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克 |
42g/瓶 |
生产企业 |
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106 |
国药准字Z230214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炙甘草、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微有香气,味甜而微苦。 |
本品为亮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甜、辛、而后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