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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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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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6支 |
0.31g |
生产企业 |
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87 |
国药准字Z450207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次;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淀粉、蔗糖、硬脂酸钠、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绿色或黄褐色至棕褐色;味极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