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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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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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2板 |
10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77 |
国药准字Z340201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痰多。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4次。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二岁以下酌减;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枇杷叶、桔梗、紫苏子、陈皮、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硬脂酸镁。 |
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兰素。 |
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的片;气芳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6.本品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