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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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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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00克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418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血,健脾胃。用于气血两亏,脾胃虚弱所致的心悸、气短食少。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成分 |
阿胶、黄芪、大枣。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暗红棕色的稠膏;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