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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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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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基片重0.3克 |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宝树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261 |
国药准字Z2009359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血,健脾胃。用于气血两亏,脾胃虚弱所致的心悸、气短食少。 |
养心养肾,调补冲任。用于绝经前后出现的夜寐不安,心悸,耳鸣,多疑善感,烘热汗出,烦躁易怒,腰背酸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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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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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胶、黄芪、大枣。 |
本品成分为淫羊藿,牡蛎,知母,金樱子,黄柏,车前子,人参,桑椹,当归,核桃仁,鹿茸,补骨脂,续断,首乌藤,白芍,首乌(制),牛膝,甘草,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暗红棕色的稠膏;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或深褐色;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心悸症状明显者,应先去医院检查,在医师指导下用药。3.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4.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6.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