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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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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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261 |
国药准字Z2005342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血,健脾胃。用于气血两亏,脾胃虚弱所致的心悸、气短食少。 |
育阴养血、补心安神。用于心血不足、怔仲健志,心悸失眠,虚烦不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阿胶、黄芪、大枣。 |
地黄、当归、酸枣仁(炒)、人参、柏子仁(霜)、琥珀、五味子、麦冬、天冬、丹参、大枣(去核)、茯苓、远志、玄参、甘草(蜜炙)、南蚊藤果、桔梗、龙骨。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暗红棕色的稠膏;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球形大蜜丸;味甘、微酸、辛。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