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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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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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g |
0.3gx10片x4板/盒 |
生产企业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276 |
国药准字Z210201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
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外感风寒、瘀血阻滞或血虚失养所致的偏正头痛、恶寒、鼻塞。 |
用法用量 |
烊化兑服,3~9克。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性状 |
本品为长方形块、形块或丁状,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 呈棕色半透明状。气微,味微甘。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色至灰棕色;气微香, 味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