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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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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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6g |
0.25g*45片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华鹏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33 |
国药准字Z2005522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止血,滋阴润肠。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多种出血证;阴虚证及燥证。 |
调经养血,理气止痛。用于气血两亏,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内服:烊化兑服,5~10g;炒阿胶可入汤剂或丸、散。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3次;或经前4-5天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者慎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阿胶 |
白芍,当归,三七,醋艾炭,麦冬,丹参 |
性状 |
本品呈长方形块、方形块或丁块。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呈棕色半透明微。气微、味微甘。 |
本品为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