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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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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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40ml | |
生产企业 |
国九堂山东阿胶有限公司 |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58 |
国药准字B200206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
益气补血,通络下乳。用于改善妇女产后气血虚弱引起的无乳,少乳,乳汁清稀。 |
用法用量 |
烊化兑服,3~9克。 |
口服,一次4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 |
龙眼肉,大枣,鸡血藤,章鱼,木瓜,生姜,王不留行,通草 |
性状 |
本品为长方形块、形块或丁状,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 呈棕色半透明状。气微,味微甘。 |
本品为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腥,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 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宜饭前服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荨麻疹史者慎用。5.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7.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