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A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维A胶囊

哈西奈德乳膏

规格

25mg

10g:10mg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88

国药准字H3702182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严重的银屑病,其中包括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等。

2.其它角化性皮肤病。

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用法用量

本品个体差异较大,剂量需要个体化,才能取得最大的临床治疗效果,同时不良反应最小。

1.开始治疗:开始阿维A治疗应为每天25或30mg,作为一个单独剂量与主餐一起服用。如果经过4周治疗效果不满意,又没有毒性反应,每天最大剂量可以逐渐增加至每天75mg,如果需要把副作用减至最小,此剂量还可减少。

2.维持治疗:治疗开始有效后,可给予每天25mg至50mg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以临床效果和耐受性作为根据。一些病例,增加剂量至最大每天75mg,可能是必要的。

3.一般来说,当皮损已充分消退,治疗应该停止。复发可按开始治疗的方法再治疗。其它角化性疾病:角化性疾病的维持剂量为每天10mg,最大为每天50mg。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副作用

本品主要和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综合症样反应,主要表现为:

1.皮肤:瘙痒﹑感觉过敏﹑光过敏﹑红斑﹑干燥﹑鳞屑﹑甲沟炎等。

2.粘膜:唇炎﹑鼻炎﹑口干等。

3.眼:眼干燥﹑结膜炎等。

4.肌肉骨胳:肌痛﹑背痛﹑关节痛﹑骨增生等。

5.神经系统:头痛﹑步态异常﹑颅内压升高﹑耳鸣﹑耳痛等。

6.其它:疲劳﹑厌食﹑食欲改变﹑恶心﹑腹痛等。

7.实验室异常:可见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甘油三酯﹑胆红素﹑尿酸﹑网织红细胞等短暂性轻度升高;也可见高密度脂蛋白﹑白血球及磷﹑钾等电解质减少。继续治疗或停止用药,改变可恢复。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禁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两年内有生育愿望的妇女禁用。

2.对阿维A或其它维甲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高脂血症者,维生素A过多症或对维生素A及其代谢物过敏者禁用。

对该药过敏者。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溃疡性病变。痤疮、酒渣鼻。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渗出性皮肤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阿维A。

哈西奈德(氯氟舒松、哈西缩松)。分子式为C24H32ClFO5,分子量为454.9。

性状

胶囊剂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育龄妇女在开始阿维A治疗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液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妊娠试验为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用阿维A治疗。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至少2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妊娠试验,如妊娠试验为阳性,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

2.在阿维A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个月内,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并忌酒。

3.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每周检查。若肝功能未恢复正常或进一步恶化,必须停止治疗,并继续监测肝功能至少3个月。

4.对有脂代谢障碍﹑糖尿病﹑肥胖症﹑酒精中毒的高危患者和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必须定期检查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

5.对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应定期检查有无骨异常。

6.正在服用维甲酸类药物治疗及停药后2年内,患者不得献血。

7.治疗期间,不要使用含维生素A的制剂或保健食品,要避免在阳光下过多暴露。

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