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卡星洗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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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米卡星洗剂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10ml:25mg

2%*10g
生产企业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352

国药准字H1098320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米卡星。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十八醇、硬脂酸、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羟苯乙酯、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聚山梨酯80。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 4.深部感染应注意创面脓块后使用。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 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 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