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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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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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250m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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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04 |
国药准字Z2202556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阿米卡星,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 |
胆通(羟甲香豆素)、溪黄草、茵陈、穿心莲、大黄。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 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 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 4.深部感染应注意清除创面脓块后使用。 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 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并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