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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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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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250mg/瓶 |
0.01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304 |
国药准字H2302329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成分 |
阿米卡星,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红霉素10万单位。辅料为:黄凡士林,软质液状石蜡。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 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 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 4.深部感染应注意清除创面脓块后使用。 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 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