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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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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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10片/盒 |
5mg*28粒 |
生产企业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304 |
国药准字H200903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成人 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青少年 在一项6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青少年患者(13~17岁)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不受进食影响。 |
口服每日1次,第一周为起始剂量5mg/日,第二周增加为10mg/日,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情况增加剂量为15mg/日,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 |
副作用 |
低血压、心动过缓;恶心、呕吐、体重减轻、流感综合征、发热、胸痛、强直(包括颈部和四肢)、颈痛;心动过速(包括室性和室上性)等,这些症状通常都是比较轻微的,在一周内消失。 |
尽管报道的下列不良事件发生在临床研究期间,但并不一定是由阿立哌唑引起。1.在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与停药相关的不良事件因不良事件而导致的停药率在阿立哌唑治疗者(7%)和安慰剂治疗者(9%)中没有差异,且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类型在阿立哌唑和安慰剂治疗者中也相同。2.与剂量相关的不良事件4个不同固定剂量(2、10、15、20和30mg/d)阿立哌唑和安慰剂的对照试验评估了治疗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的剂量-效应关系。这一由研究分层的分析指出:唯一可能具有剂量-效应关系且只有在30mg时最明显的不良事件为嗜睡(安慰剂为7.7%、15mg为8.7%、20mg为7.5%、30mg为15.3%)。3.锥体外系症状在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阿立哌唑治疗者报道的EPS发生率为6%,而安慰剂为6%,没有显示出阿立哌唑和安慰剂之间存在差异,而Barnes静坐不能评定量表除外(阿立哌唑为0.08;安慰剂为-0.05)。同样,在长期(26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也没有显示出阿立哌唑和安慰剂之间存在差异。4.实验室检测异常4~6周安慰剂对照试验的组间比较显示:在受试者的常规血生化、血常规或尿常规参数改变的比例方面,阿立哌唑和安慰剂之间不存在临床意义的显著性差异。同样,在因此而导致的停药率方面,阿立哌唑/安慰剂之间也无差异。在长期(26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阿立哌唑和安慰剂治疗者在泌乳素、空腹血糖、甘油三酯、HDL、LDL和总胆固醇测定值与基线间的平均改变无临床意义的显著性差异。5.体重增加在短期试验中,阿立哌唑和安慰剂治疗者之间的平均体重增加有轻微差异(分别为+0.7kg和-0.05kg),符合体重增加标准(体重增加>7%)的患者百分数也存在差异:阿立哌唑为8%、安慰剂为3%。6.ECG变化安慰剂对照试验的混合组间比较显示:出现ECG参数重要改变的患者比例,在阿立哌唑和安慰剂之间没有显著差异;事实上,在10到30mg/d的剂量范围内,阿立哌唑可轻微缩短QTc间期。阿立哌唑治疗者心率增加的平均值为4次/分钟,安慰剂治疗者为1次/分钟。 |
禁忌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阿立哌唑。 |
阿立哌唑 |
性状 |
本品为蓝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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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不能用于痴呆相关精神病的治疗。慎用于已知心血管病(心肌梗死或缺血性心脏病、心力衰竭或传导异常病史)患者、脑血管病患者或诱发低血压的情况(脱水、血容量降低和降压药治疗);有癫痫病史的患者或癫痫阈值较低的情况(如: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的患者;有吸入性肺炎危险的患者。本品可能会影响判断、思考或运动技能。孕妇慎用,建议服用本品的妇女停止哺乳。 |
1.应慎用于心血管疾病(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心脏衰竭或传导异常病史)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或诱发低血压的情况(脱水、血容量过低和降压药治疗)。2.应慎用于有癫痫病史或癫痫阈值较低的情况(如: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3.应警告患者小心驾驶汽车。4.应慎用于有吸入性肺炎风险性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