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聚苯乙烯磺酸钙散

规格

0.25μg

10g/袋
生产企业

大连天宇奥森制药有限公司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903

国药准字H20093153
说明
适应症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血症,抽搐,骨疼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降血钾药,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急,慢性肾功能不全和肾衰患者的高血钾症。

用法用量

口服。 根据患者血清钙浓度,在严密监测下调整给药剂量。

1、慢性肾功能不全及骨质疏松症:成人每日一次,每次0.5-1.0Oug(2-4粒)。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2、甲状腺功能低下及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疾病:成人每日一次,每次1.0-1.0Oug(4-16粒)。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3、小儿用药:每日一次。骨质疏松口服剂量为0.01-0.03ug/kg体重,其他疾病口服剂量为0.05-1.0Oug/kg体重,根据疾病、症状适当增减。

口服,成人每日20g (2袋),儿童每日5g-10g (半袋-1袋),分1-3次服用。服时可将粉末混悬于150ml水中。搅匀后立即服用。

副作用

1.严重的不良反应(频度不明)。

(1)急性肾衰:因出现过伴有血清钙上升的急性肾衰,故应定期观察血清钙值及肾功能,发现异常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2)肝功能异常、黄疸:因出现过伴有AST(GOT)、ALT(GPT)、AL-P值上升的肝功能异常及黄疸,故应认真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妥善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频度不明)。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便秘、胃痛、呕吐、腹部腹痛、胃部不适、消化不良、口内异样感、口渴等。

(2)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焦躁、倦怠无力、眩晕、麻木、嗜睡、记忆力减退、耳鸣、听力下降、背痛、肩痛、下肢重、胸痛等。

(3)循环系统:轻度血压上升、心悸。

(4)肝脏:GOT、GPT、LDH、3-GTP上升。

(5)肾脏:BUN,肌酐值上升,(肾功能降低时)肾结石。

(6)皮肤:瘙痒、皮疹、热感。

(7)眼:结膜出血。

(8)骨:关节周围钙化(骨化形成)。

(9)其它:声哑、浮肿。

1、消化系统:便秘、恶心、食欲不振及胃部不适。与山梨醇同服,可减轻便秘。2、电解质:可有低血钾症发生,应注意观察病情,定期测定血清电解质。

禁忌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该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1、低血钾、高血钙患者禁用。

2、下列患者禁与山梨醇同服:不耐果糖者、1, 6-二磷酸果糖缺乏、甲醇中毒等患者。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苯乙烯磺酸钙。

性状

本品为红色透明胶丸,内含淡黄色或黄色油状液体。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黄色粉末无臭,无味。

注意事项

1.为防止过量给药,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测定血清钙浓度,调整剂量以不超过血清钙正常水平为限。

2.出现高钙血症,应立即停药,直至血清钙水平降低至正常值后,再减量开始服药。

3.高磷血症患者服药时,应与磷酸结合剂合用,以使血清鳞水平下降。

4.正在服用抗血凝剂、抗癫痫药、抗酸铝剂、含镁或含钙制剂、噻嗪类利尿剂、洋地黄糖甙药物的患者,请遵医嘱使用本品。

1、为防止过量给药,应在给药同时监测血清钾和血清钙的浓度,当血清钾浓度低干4-5mEq/L时应停药。

2、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患者及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应慎用。

3,由于本品降低血清钾的效果,可能增强洋地黄中毒作用,合用时应慎重给药。

4、钾中毒严重的病例(>6.5mEq/L),并伴心电图改变时,只用本品是不充分的,需应用其它降钾措施

5、有高葡萄糖甙水平的患者,血钾浓度降低过快可能发生威胁生命的不良事件,尤其对心室心动过速的患者。

6、服用本品时应使用低钾高热量饮食及控制酸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