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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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复方α-酮酸片

规格

0.25μg

0.63g
生产企业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109

国药准字H20103286
说明
适应症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疼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配合低蛋白饮食,预防和治疗因慢性肾功能不全而造成蛋白质代谢失调引起的损害。通常用于肾小球滤过率低于每分钟25毫升的患者。低蛋白饮食要求成人每日蛋白摄入量为40克或40克以下。

用法用量

口服。根据患者血清钙浓度,在严密监测下调整给药剂量。

1.慢性肾功能不全及骨质疏松症:成人每日一次,每次0.5-1.0μg(2-4粒)。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2.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及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疾病:成人每日一次,每次1.0-4.0μg(4-16粒)。根据年龄、疾病、症状适当增减。

3.小儿用药:每日一次。骨质疏松症口服剂量为0.01-0.03μg/kg

口服。 一日3次,一次4-8片,用餐期间整片吞服。必要时遵医嘱。此剂量是按70kg成人体重计算的。 对于肾小球滤过率低于每分钟25毫升的患者,本品配合不超过每日40克(成人)的低蛋白饮食,可长期服用。

副作用

1.严重的不良反应(频度不明):

1)急性肾衰:因出现过伴有血清钙上升的急性肾衰,故应定期观察血清钙值及肾功能,发现异常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2)肝功能异常、黄疸:因出现过伴有AST(GOT)、ALT(GPT)、AL-P值上升的肝功能异常及黄疸,故应认真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妥善处理。

2.其它不良反应(频度不明):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便秘、胃痛、呕吐、腹部腹痛、胃部不适、消化不良、口内异样感、口渴等。

2)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焦躁、倦怠无力、眩晕、麻木、嗜睡、记忆力减退、耳鸣、听力下降、背痛、肩痛、下肢重、胸痛等。

3)循环系统:轻度血压上升、心悸。

4)肝脏:GOT、GPT、LDH、3-GTP上升。

5)肾脏:BUN,肌酐值上升,(肾功能降低时)肾结石。

6)皮肤:瘙痒、皮疹、热感。

7)眼:结膜出血。

8)骨:关节周围钙化(骨化形成)。

9)其它:声哑、浮肿。

可能发生高钙血症。如出现高钙血症,建议减少维生素D的摄入量。如高钙血症持续发生,将本品减量并减少其他含钙物质的摄入。

禁忌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该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高钙血症和氨基酸代谢紊乱。 遗传性苯丙酮尿患者使用本品时,须注意本品含有苯丙氨酸。

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化学名:(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分子式:C27H44O2 分子量:400.65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4种酮氨基酸钙,1种羟氨基酸钙和5种氨基酸。

性状

本品的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未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酶水平趋势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本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正在服用抗凝血剂、抗癫痫病、抗酸铝剂、含镁或含钙制剂,噻嗪类利尿剂、洋地黄糖苷药物的患者,请遵医嘱使用本品。

1.本品宜在用餐期间服用,使其充分吸收并转化为相应的氨基酸。应定期监测血钙水平,并保证摄入足够的热卡;  2.不要把药品存放在儿童接触得到的地方.请勿服用超过有效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