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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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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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μ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37 |
国药准字H34024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钙的补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25~1μg。 |
嚼服或含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
1.可见便秘。 2.偶可发生高血钙症及肾功能不全 3.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反跳性胃酸分泌增多。 |
禁忌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高钙血症、高钙尿症、含钙肾结石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本品主要成份:乳酸钙葡萄糖酸钙;磷酸氢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异形片。可加适当的矫味剂和芳香剂。 |
注意事项 |
1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2 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3 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
1.慢性肾功能不全、心功能不全、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障碍患者慎用。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