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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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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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60片(苏州第壹) |
0.1g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449 |
国药准字H12021019 |
说明 | ||
适应症 |
1.治疗女性复发转移乳腺癌 2.用作乳腺癌手术后转移的辅助治疗,预防复发。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mg(1片),每天2次,也可每次20mg(2片),每天2次。 |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
副作用 |
治疗初期骨和肿瘤疼痛可一过性加重,继续治疗可逐渐减轻。少数病人有不良反应。其中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生殖系统:月经失调,闭经,阴道出血,外阴搔痒,子宫内膜增生,内膜息肉和内膜癌;皮肤:颜面潮红,皮疹,脱发。骨髓:偶见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肝功:偶见异常;眼睛:长时间(17个月以上)大量(每天240~320mg)使用可出现视网膜病或角膜浑浊。罕见的需引起注意的不良反应:精神错乱,肺栓塞(表现为气短),血栓形成,无力,嗜睡。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禁忌 |
有眼底疾病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
成分 |
枸橼酸他莫昔芬。 化学名:枸橼酸他莫昔芬 分子式:C26H29NO·C6H8O7 分子量:563.65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有肝功能异常者应慎用。如有骨转移,在治疗初期需定期查血钙。 2.运动员慎用。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