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g*60片(苏州第壹) |
50mg(以无水物计)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449 |
国药准字H20050308 |
说明 | ||
适应症 |
1.治疗女性复发转移乳腺癌 2.用作乳腺癌手术后转移的辅助治疗,预防复发。 |
1.治疗不能手术的转移性乳腺癌。 2.治疗不能手术的转移性小细胞肺癌。 3.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mg(1片),每天2次,也可每次20mg(2片),每天2次。 |
在使用前,用5毫升注射用水溶解,此溶液应4小时内应用(存放温度2-8度)。静脉一次注射,剂量为50mg/m2体表面积,再次使用时应待血液毒性或其他临床副作用完全恢复,推荐的应用间隙期为3周,如副作用恢复较慢,可延长使用间隙。用药的持续时间应根据肿瘤的反应,最少应使用2个疗程,如肿瘤开始缩小,可继续进行治疗,总数可达6个疗程。如用络铂后患者发生严重的副作用,不要时应减少剂量,如减至40mg/m2体表面积。 |
副作用 |
治疗初期骨和肿瘤疼痛可一过性加重,继续治疗可逐渐减轻。少数病人有不良反应。其中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生殖系统:月经失调,闭经,阴道出血,外阴搔痒,子宫内膜增生,内膜息肉和内膜癌;皮肤:颜面潮红,皮疹,脱发。骨髓:偶见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肝功:偶见异常;眼睛:长时间(17个月以上)大量(每天240~320mg)使用可出现视网膜病或角膜浑浊。罕见的需引起注意的不良反应:精神错乱,肺栓塞(表现为气短),血栓形成,无力,嗜睡。 |
1.血液毒性:在洛铂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中,血小板减少最为强烈。约有26.9%实体瘤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mm3。在已用大剂量化疗后的卵巢癌患者中,血小板减少发生率达75%。血小板降低常在注射洛铂后两周开始,下降后一周恢复到100000/mm3。在15%的患者中白细胞低于2000/mm3。血象改变呈可逆性,但可引起继发的副作用,如血小板减少引起出血,白细胞减少引起感染。 2.胃肠道毒性:34.3%的患者发生呕吐,但仅有6.7%的患者较严重;14.8%的患者发生恶心,建议预防使用止吐剂;3.5%的患者发生腹泻。 |
禁忌 |
有眼底疾病者禁用。 |
1、有骨髓抑制患者,或有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可增加出血的危险或出血)和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禁用。 2、对铂类化合物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成分 |
枸橼酸他莫昔芬。 化学名:枸橼酸他莫昔芬 分子式:C26H29NO·C6H8O7 分子量:563.65 |
洛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白色冻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有肝功能异常者应慎用。如有骨转移,在治疗初期需定期查血钙。 2.运动员慎用。 |
用洛铂后患者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必要时应减少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