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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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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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以他莫昔芬计) |
5ml∶30mg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472 |
国药准字H20063169 |
说明 | ||
适应症 |
1、治疗女性复发转移乳腺癌;2.用作乳腺癌手术后转移的辅助治疗,预防复发。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法用量 |
每次10mg口服,每天2次,也可每次20mg,每天2次。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副作用 |
治疗初期骨和肿瘤疼痛可一过性加重,继续治疗可逐渐减轻。少数病人有不良反应。其中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生殖系统:月经失调,闭经,阴道出血,外阴搔痒,子宫内膜增生,内膜息肉和内膜癌;皮肤:颜面潮红,皮疹,脱发。骨髓:偶见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肝功:偶见异常;眼睛:长时间(17个月以上)大量(每天240~320mg)使用可出现视网膜病或角膜浑浊。罕见的需引起注意的不良反应:精神错乱,肺栓塞(表现为气短),血栓形成,无力,嗜睡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禁忌 |
有眼底疾病者禁用c |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
成分 |
枸橼酸他莫昔芬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有肝功能异常者应慎用。如有骨转移,在治疗初期需定期查血钙。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