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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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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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16.7ml:100mg |
生产企业 |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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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675 |
国药准字H20067344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晚期乳癌或手术后经放疗、化疗仍不能控制者。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30.4m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副作用 |
偶见血压上升,阴道出血并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暂时性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禁忌 |
有眼底疾病者禁用。 |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
成分 |
枸橼酸他莫昔芬。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忌用。 2.白血球、血小板减少者慎用。 3.高剂量长期服用一年以上,会导致视网膜疾患。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