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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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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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N/A |
每100粒重6g |
生产企业 |
大有药业扬州有限公司 |
吉林十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49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润肺明目。用于头目眩晕,虚损久咳。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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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表黛、栀子、天南星、陈皮、当归、木香、表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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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包衣呈绿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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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慎用。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3.本品应餐后服用。4.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