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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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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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g |
10g*10袋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64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感冒、过敏性鼻炎、鼻炎及鼻窦炎引起的鼻充血鼻塞、流鼻涕等症状。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2g(1片),一天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有较轻的兴奋作用、失眠、头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的高血压、冠心病、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对盐酸伪麻黄碱敏感或不能耐受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伪麻黄碱,其化学名称为[S-(R*,R*)]-a-1[1-(甲氨基)乙基]-苯甲醇盐酸盐。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甲亢、糖尿病、缺血性心脏病、眼压高、高血压、前列腺肥大及对拟交感神经药敏感的患者慎用。 2.服用其它的拟交感神经药、减轻鼻黏膜充血药时,应慎用。 3.请将此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存放。万一发生过量服用,请立即与急救中心联系。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