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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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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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4%(以盐酸林可霉素计) |
10%*10g |
生产企业 |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79 |
国药准字H4102397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痤疮(粉刺),脂溢性皮炎。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用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过敏,如皮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等。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盐酸林可霉素、维生素B6 |
本品每支含升华硫1克。辅料为:黄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乳膏。 |
本品为黄色软膏,有硫的特臭。 |
注意事项 |
长期用药可能诱导细菌产生耐药性,并与克林霉素间有交叉耐药。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