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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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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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g:50mg |
生产企业 |
珠海安生凤凰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315 |
国药准字H370235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无菌制剂,用于轻度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本品用于轻度烧伤、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搽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一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林可霉素5毫克,利多卡因4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林可霉素5毫克,利多卡因4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依地酸二钠、甘油、吐温、乳酸依沙吖啶、乙醇、色素、香精、注射用水。 |
性状 |
本品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
本品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