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克 |
0.01 |
生产企业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480 |
国药准字H440239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灼烧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盐酸林可霉素,盐酸利多卡因。辅料为:乳酸依沙吖啶、卡波姆、甘油、乙醇、三乙醇胺、果绿。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
本品为紫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时间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 3、当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请遵医嘱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