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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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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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克:50毫克(C18H34N2O6S)与40毫克(C14H22N2O﹒HCl)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54 |
国药准字H440247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无菌制剂,用于轻度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用于轻度烧伤、脓疱疮、疖肿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1-2次,涂搽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有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对复方氧化锌软膏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林可霉素5毫克,利多卡因4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氧化锌200毫克,苯酚20毫克,樟脑54毫克,水杨酸甲酯1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
为类白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不宜大面积使用。5.不宜密封包扎使用。6.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