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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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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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g |
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234 |
国药准字H200007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副作用 |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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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白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痨病、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去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运动员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