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100ml(蓝猫) |
生产企业 |
贵州恒和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474 |
国药准字Z130217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嗽化痰。用于痰热蕴肺所致的咳嗽、咯痰,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祛痰,镇咳。本品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二岁以下酌减;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枇杷叶、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罂粟壳、薄荷脑。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毫升含甘草流浸膏0.15毫升、桔梗流浸0.03毫升、橙皮酊0.02毫升、氯化铵10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兰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凉、微苦涩。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运动员慎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6.本品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