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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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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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120ml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027 |
国药准字H21024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嗽化痰。用于痰热蕴肺所致的咳嗽、咯痰,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用于过敏性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及各种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嗜睡、头晕、口干、恶心、头痛、便秘、乏力、胸闷、易激动、暖气、食欲缺乏、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克自行消失。超大剂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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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枇杷叶、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罂粟壳、薄荷脑。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50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凉、微苦涩。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青光眼患者及老年人慎用。7.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消化道溃疡、抑郁症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运动员慎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