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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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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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g(附1支苯甲醇注射液) |
0.25g*10粒*2板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金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06 |
国药准字H200638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淋病奈瑟菌所致尿道、宫颈和直肠感染的二线用药,主要用于对青霉素、四环素等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由于多数淋病患者同时合并沙眼衣原体感染,因此应用本品治疗后应继以7日疗程的四环素或多西环素或红霉素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
用法用量 |
仅供肌肉注射。成人1.用于宫颈、直肠或尿道淋病奈瑟菌感染,单剂一次肌肉注射2g;2.用于播散性淋病,一次肌肉注射2g,每12小时1次,共3日。一次最大剂量4g,于左右两侧臀部肌肉注射。儿童小儿新生儿禁用。临用前,每2g本品加入0.9%苯甲醇注射液3.2ml,振摇,使呈混悬液。1.小儿体重45kg以下者,按体重单剂一次肌内注射40mg/kg;2.45kg以上者,单剂一次肌肉注射2g。 |
口服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3.5g氨苄西林、丙磺舒1g)。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偶可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短暂眩晕、恶心、呕吐及失眠等;偶见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和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减少、肌酐清除率降低,以及碱性磷酸酶、尿素氮和血清氨基转移酶等升高。也有尿量减少的病例发生。 |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泻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禁忌 |
对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史者及肾病患者禁用。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大观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194.5mg、丙磺舒55.5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静脉给药。应在臀部肌肉外上方作深部肌肉注射,注射部位一次注射量不超过2g(5ml)。2.本品与青霉素类无交叉过敏性。3.发生不良反应时,对严重过敏反应者可给予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及(或)抗组胺药物,保持气道通畅,给氧等。 |
.运动员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3.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