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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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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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30片 |
100ml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92 |
国药准字Z20025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 |
苗医:中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连续含3~4片,一日3~4次。 |
漱口,一次10毫升,每次含漱2分钟吐去,一日4次。 |
副作用 |
偶见口唇麻木,口唇发痒,恶心及胃部不适。长期使用可引起味觉改变,停药后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患者禁用舒瑞特甲硝唑含片。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每克含甲硝唑2.5毫克,辅料为糠粉、淀粉、薄荷脑、甜菊素、硬脂酸镁。 |
飞龙掌血根皮、飞龙掌血叶、地骨皮、升麻。辅料为薄荷脑、玫瑰香精、椰子香精、聚山梨酯80、甘油、羟苯甲酯、羟苯乙酯。 |
性状 |
舒瑞特甲硝唑含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后有少量沉淀,气清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2.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3.舒瑞特甲硝唑含片为含片,不应立即吞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