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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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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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30片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92 |
国药准字Z200904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冠周炎。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连续含3~4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口唇麻木,口唇发痒,恶心及胃部不适。长期使用可引起味觉改变,停药后可消失。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患者禁用舒瑞特甲硝唑含片。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每克含甲硝唑2.5毫克,辅料为糠粉、淀粉、薄荷脑、甜菊素、硬脂酸镁。 |
黄连 ,大黄,黄芩。 |
性状 |
舒瑞特甲硝唑含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棕色至黄褐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2.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3.舒瑞特甲硝唑含片为含片,不应立即吞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