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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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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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
0.6g*100片 |
生产企业 |
安庆回音必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75 |
国药准字Z230220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行气活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醋延胡索、枯矾、海螵蛸(去壳)。辅料为蜂蜜、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的片;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