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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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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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原药材28g) | |
生产企业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40 |
国药准字Z370210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肿,凉血止血。用于轻度内、外痔。 |
祛风燥湿,消肿止痛。用于外痔,混合痔,内痔脱垂嵌顿,肛裂,肛周脓肿,肛瘘急性发作。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次。 |
外用。一次10g,用1000-1500ml沸水冲开,趁热先熏后洗患处,每次20-30分钟,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槐角(炒)、地榆炭、黄芩、当归、枳壳(炒)、防风、阿胶、鞣质。 |
荆芥、防风、透骨草、生川乌、虾蟆草 、生草乌、苦参。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褐色;气香,味苦、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制剂,严禁口服; 2.本品毒性成分为生川乌、生草乌所含双酯类二萜生物碱,误服请立即就医; 3.请将本品妥善保存,置于儿童、老人或不识字人群不易接触的地方; 4.使用完毕后,请将双手妥善清洁; 5.切勿接触眼睛,切勿口服;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