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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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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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每瓶装100ml;(2)每瓶装200ml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西安仁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306 |
国药准字Z2004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厌氧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及混合感染。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治疗湿热下注所致的阴痒,带下,症见阴部瘙痒,带下量多,色黄有味等;也适用于非特异性外阴炎、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阴道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用戴上指套的手指将本品塞入阴道深处,每次1或2片,每晚1次,7天为一个疗程。 |
外用。(1)非特异性外阴炎:取本品10毫升,加温开水至50毫升,混匀,擦洗外阴3~5分钟,1日2次。7天为一疗程。(2)滴虫性阴道炎、念珠性阴道炎:取本品10毫升,加温开水至50毫升,混匀,送至阴道深部反复冲洗阴道壁,并使药液在阴道内保留3~5分钟,一日2次。7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黏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黏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恶心、食欲缺乏、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其他还有可逆性粒细胞减少。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个别患者出现用药部位瘙痒、疼痛等。 |
禁忌 |
1、对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主要成份甲硝唑、克霉唑、醋酸氯己定。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羊毛脂、石蜡。 |
黄柏、苦参、蛇床子、百部、地肤子、土茯苓、黄芪、当归、赤芍、大青叶、苍术、花椒、苯甲酸钠、聚山梨酯80。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表面有轻微的隐斑。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1、使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6、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请摇匀后使用。5.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8.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9.若使用过程中出现用药部位刺痛,瘙痒加重等,暂停使用。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严格按说明书要求使用,不可随意提高浓度;勿直接使用原液。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