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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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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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每粒装0.2g;(2)每粒装0.5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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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36 |
国药准字Z4402145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咯血、腰背酸痛;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辅助治疗。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6粒,一日3次。慢性肾功能不全】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8周。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咽部不适。禁忌:尚不明确。注意事项: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Cs-C-Q80) |
化橘红、百部(蜜炙)、苦杏仁、茯苓、水半夏(制)、五味子、白前、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柠檬酸。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色至灰黄色粉末;气微腥,味微咸。 |
淡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可可康橘红痰咳颗粒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